冒充离异女性,以网恋之名、行诈骗之实,骗取资金九万余元。后来面对被害人妻子的指责,骗子自知理亏羞愧难当,主动坦白身份并投案自首。近日,开州区法院开庭审理一起诈骗案,以被告人何某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并责令其退赔被害人陈先生经济损失9万余元。
2022年底,时年34岁的已婚男人陈先生闲暇无聊,通过微信摇一摇加好友,结识了老乡小丽。在两人互加好友后,小丽谎称自己单身离异,独自抚养一个十岁的孩子。陈先生感觉小丽善解人意、贤淑温柔,自认为结婚后才遇到真爱。网络聊天仅半个月,双方互相发送照片后很快便确立了恋爱关系。在“恋爱”期间,小丽通过变声器等模仿女声和陈先生聊天,两人更多的是文字聊天,对于陈先生要求的视频通话或者“奔现”,小丽以自己在家带孩子很忙等各种理由“委婉”拒绝,即使这样,陈先生对小丽的存在深信不疑。陈先生年初外出打工,小丽经常在微信上对陈先生嘘寒问暖,二人更是早以老公、老婆身份互相称谓,在“女朋友”的甜言蜜语下,陈先生晕了头脑,逐一满足了“女朋友”提出的各种转账要求。半年多时间下来,陈先生一共转账9万余元。
“陈哥,你是个好人,我对不起你,我骗了你,其实我是个男的。”小丽在微信上对陈先生说。因为小丽的“插足”行为导致陈先生和结婚多年的妻子提出离婚,妻子受不了丈夫的背叛,通过微信发信息指责小丽破坏别人家庭,小丽才真正意识到自己的行为给陈先生及其家庭造成了巨大伤害,深知不应该再继续隐瞒下去,经过复杂的心理斗争,他最终摊牌并决定投案自首。他告诉了“痴情”的陈先生自己其实是个男人,并主动向陈先生复盘了这起“网恋诈骗”,一步步解析了自己的骗局。冷静下来后,陈先生将小丽约了出来,至此,陈先生才看到那个让自己魂牵梦萦的美人小丽。
陈先生和小丽共同来到派出所,小丽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原来,小丽真实姓名叫何某,二十多岁,没有经济来源,因手头拮据,便利用从网络上下载的美女图片当头像,冒充女性身份与陈先生聊天、交往,以谈恋爱为诱饵,再通过各种借口向陈先生索要“红包”或借款来骗取钱财。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何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信息网络骗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9万余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何某主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法院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网络交友有风险,谈情说爱需谨慎。
随着网络的日益发展,电信网络诈骗也越发猖獗,在诸多诈骗类型中,交友诈骗是最常见的一种网络诈骗,作案套路简单,没有固定作案人群,营造恋爱氛围,不但骗钱,还骗感情,你以为你在网上找到了“真爱”,殊不知被人当成了提款机。网络交友有风险,提高警惕意识是关键。
【来源: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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