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只要汽车在保修期内,车辆出现问题,销售店都会直接提供免费的维修服务。而临沂市民吕先生却表示,其车还在保修期发动机出现了问题,维修店不仅不给免费修理,竟让他自掏腰包。“保修期内车出现故障,维修费用却要车主自己出,这也太气人了。”7日,吕先生拨打临沂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
据吕先生介绍,2017年10月19日,他花费70余万元在市区临西十三路与大山路交会处一汽车销售店购买了两辆工程车,没想到当年12月份的一天,在准备使用时,其中一辆车却出现了故障。“车里油料啥的都正常,但却怎么也打不着火。”吕先生说,随后他们便拨打电话向销售店进行了反映,“当时我们正在蒙阴一工地施工,听说后他们说附近就有厂家指定的维修点,让联系该维修店前去处理即可。”
吕先生告诉沂蒙晚报记者,后经联系,该维修店的维修师傅前去进行了检查。“现场检查后,他们说可能是发动机出现了问题,需要到维修店进行检测和拆解。”吕先生说,今年1月份,他们将车辆拖到了位于蒙阴县沂蒙路中段的该指定维修点,“车辆送过去后,他们进行了检测和拆解,说是汽车的发动机出现了问题,且其故障是由人为原因造成的,如要修车,需缴纳维修和零件费用。才使用两个来月就出现这种问题,按理说应该更换发动机,只给予维修我们已经让步了,谁知他们却还要让我们支付费用。怎么协商都不同意,没办法,我们只能支付了7000元的维修费。我就疑问,平时都是正常行驶,还在保修期内,出现这种情况维修咋还要车主自己付费呢?”
随后,记者联系了该维修店,并说明了情况。“不是我们不给免费维修,该故障系人为造成的,由于操作不当,造成了发动机损坏。”对此,其负责人胡先生说。
该负责人称,其维修店为厂家指定的维修点,负责该厂车辆的维保及维修服务。“当时接到反映后,我们就赶到了现场,发现发动机情况不对,在经当事人同意后,后来给拖到了维修店。”该负责人称,后来经检测,发现损坏是人为造成的,“设备检测时,电脑瞬间记录显示是发动机转速超速造成了损坏,我们已经出了故障检测报告。车辆销售时,都会有质量报告和使用说明,对车辆时速都有要求,这种情况是人为操作不当造成的,按理说应自费维修。因为毕竟是客户,在与厂家沟通后,所有的维修配件都进行了免费,只是收了拖车、员工出发及工时费,本来费用要一万多元,厂家已进行了照顾性处理,我们也已尽力,如果客户还不满意,可以走法律程序。”
工商说法
如果认定该损坏为人为操作,应出具相关鉴定报告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市工商部门。“在三包范围内,经营者是应该免费给予消费者修车的,如果认定该损坏为人为操作,应该出具相关鉴定报告,如果厂家不出具鉴定报告,那么消费者可以要求经营者或厂家按照三包法对车进行免费维修或者更换发动机。如果厂家出具相关鉴定报告后,车主不赞同,可以找第三方鉴定。该情况我们将通知辖区核实处理。”其工作人员说。
沂蒙晚报记者 赵泽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