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新罗
噪音扰民一直是居民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尤其是夜间和节假日期间,商铺的宣传喇叭、广场舞音乐、露天KTV高音喇叭、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噪音扰民现象屡禁不止。作为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诉求,噪音扰民问题是市民迫切希望得到解决的问题。新罗公安分局坚持以倾听民意、回应民生为导向,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强力整治噪声扰民行为。
部门联动形成强力震慑
针对噪音扰民治安热点问题,新罗公安分局按照《新罗区生活噪声污染整治工作方案》工作部署,对群众举报多、反应强烈的生活噪声点开展噪声分贝检测,并组织多部门联合执法查处重点噪声污染源,对噪声扰民投诉多的场所开展重点整治。
组织多部门联合执法
“舞蹈学校上课声音太大,十分扰民。”日前,西城派出所接到群众反映噪音扰民问题。民警现场调查发现情况属实,多次联合区环保部门对该起噪音进行检测取证,确认噪音已经超出国家环保规定的噪音标准后,民警随即对其进行约谈处置。
10月份,新罗公安分局联合区文化监管部门对全区娱乐场所开展专项检查,对娱乐场所噪声处理不达标的进行责令整改。专项检查期间,共检查娱乐场所48家,责令整改不达标18处,对违法者形成强力震慑。
查处多起噪音扰民案件
查处多起商铺噪音扰民案件
10月26日,南城派出所民警发现莲东北路某水果店正用扩音喇叭在促销,且声音较大,民警立刻要求店主将音量关小,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给予店主相应的处罚。
10月29日,南城派出所民警先后在小溪路发现3家店铺正用扩音喇叭进行促销,且声音较大,民警立刻要求店主将音量关小,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给予店主相应的处罚。
中城派出所连续接到群众通过110报警和“E龙岩”投诉中山路、九一路多家商铺经常播放高音喇叭,影响周边群众休息的警情,中城派出所立即组织民警进行前期摸底排查、发放告知书、调查取证,研究使用法律条款。10月25日晚,中城派出所组织民警对中山路、九一路商业街噪音污染问题严重的店铺进行巡查,在巡查中发现中山路某珠宝店、九一路某珠宝店在前期民警教育劝导后,仍然使用高分贝喇叭招揽顾客,严重影响周边群众生活,民警立即将2家商铺的法人代表带回所里,对他们进行批评教育,同时对2家店铺给予相应的处罚。
查处烟花爆竹噪音扰民案件
9月30日下午,曹溪派出所民警在巡逻过程中发现有人在曹溪街道某居民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民警立即上前制止并将违法嫌疑人传唤至所里询问,民警通过法律法规对其进行教育解释,违法嫌疑人陈某杰对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民警已对其作出相应行政处罚。
10月5日上午,西陂派出所接警称,在西陂街道某小区有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找到燃放烟花爆竹人员杨某,并将他传唤至派出所。杨某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民警依据规定,对杨某进行相应行政处罚。
查处广场舞音响扰民案件
10月29日,东城派出所集中优势警力开展街心广场噪音扰民法制宣传劝导,民警现场扣押一大功率音箱。民警坚持教育到人的理念,30日下午,音响设备持有人吴某到所并对其用大功率音响组织广场舞多次不听劝导,噪音扰民事实供认不讳,东城派出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吴某进行相应的处罚。
查处装修噪音扰民案件
10月19日7时30分许起,在新罗区曹溪街道某小区,刘某等人在周末休息日期间使用电锯等工具实施装修作业,装修噪声污染影响了周边的居民的正常生活。违法行为人刘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噪音污染防治的相关法律法规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41条规定
社会生活噪声,是指人为活动所产生的除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之外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同时根据42条至47条等条款可以看出
这里所称的噪声
主要包括商业经营活动、娱乐场所、家庭使用的各种音响器材,如音箱、高音喇叭、乐器等,音量过大,或者在休息时间装修房屋噪音过大,影响他人的正常休息等。
噪声扰民行为的主体
是达到责任年龄、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也可以成为本行为的主体。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防治噪声污染的管理活动和邻里的生活安宁权。噪声扰民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制造噪声干扰他人生活。
不论行为人主观动机,只要实施了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就构成制造噪声干扰正常生活违法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8条规定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按照58条的规定处罚。
烟花爆竹燃放规定
相关法规:《龙岩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禁放的实施区域包含中心城区的绝大部分地区。同时,允许燃放的时间为每年农历十二月廿三至正月十五的6时至22时,其中除夕、正月初一和正月十五不限时。
警方提示:在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举办婚丧嫁娶事务,请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鼓励移风易俗,倡导使用电子鞭炮、礼花筒等安全环保的替代品。在《条例》规定的禁放区和规定时间内,禁止以任何方式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者将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罚。同时,小区所在的物业服务公司应敦促业主遵守相关规定,对于违法燃放的行为应予以劝阻,经劝阻无效的,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对不劝阻、不举报的物业公司,警方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龙岩中心城区烟花爆竹限制燃放具体范围
(一)东、东南至东外环、翠屏山、东宝山以西区域。
(二)南至龙岩学院、仙宫公园、曲潭路以北、龙腾南路以西、榕树小区、志高动漫以北围合的区域。
(三)西至西锦公园以西、西外环紫金体育公园段、龙门塔、北外环西段、莆永高速以东的区域。
(四)北至龙州工业园硬质合金园、龙州工业园高新区、北三环、见龙桥、铁山佳苑以南围合的区域。
在限制区域内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每年农历十二月二十三至正月十五每日六时至二十二时,其中除夕、正月初一和正月十五不限时。除上述时间外,其他时间禁止燃放。
拒绝噪音污染 共创文明城市
噪声污染,影响身心健康,拒绝噪音,让生活环境更加宁静舒心,是检验我们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的其中一把尺子,政府相关部门已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加大噪声污染等影响城市文明行为的整治查处力度。广大市民要积极行动起来,主动融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大局当中,在工作生活中树立良好的社会责任感,自觉约束自己的行为,用实际行动让我们的家园变得越来越宁静、越来越文明、越来越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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