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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养狗处罚都看好了哈尔滨养狗人这些行

   时间:2024-11-13 阅读:

编者按:春节小长假期间,为保证市民及游客外出安全,哈尔滨市公安局犬类管理大队对中央大街、防洪纪念塔、九站公园、斯大林公园、滨州铁路桥等景区、人群密集区进行地毯式巡查,并对违规遛犬行为人进行了教育处罚。

全文共887字,阅读大约需要2分10秒。

携犬回家探亲

步行街溜达不拴绳

春节当天(大年三十),犬类管理大队在中央大街巡查过程中,发现一名老人在中央大街遛犬且没有拴犬绳。民警当场对养犬人进行警告并让养犬人为犬只拴上犬绳。

经调查,该老人家住农村,过年携犬回家探亲,因不了解法规政策才在中央大街遛犬。民警对其违规遛犬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告诫养犬人,中央大街等景区禁止遛犬,如再次发现其违规行为将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遛犬不拴绳要扣分

3分扣完3年禁养

大年初四,犬类管理大队在友谊西路巡查过程中,发现有一名养犬人遛犬不拴绳。民警当场对养犬人进行警告并让养犬人为犬只拴上犬绳。

经调查,该犬只为准养犬 ,已经办理准养登记证,民警对其违规遛犬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作出了养犬登记证扣一分的处罚并告诫养犬人,遛犬不拴绳属于违规遛犬行为,养犬人出门遛犬要拴犬绳,这既是对爱犬负责也是为其他出行的市民负责。

民警在友谊西路对遛犬不拴绳的市民进行教育处罚

民警提示,对于中央大街、防洪纪念塔、"网红桥"、斯大林公园、九站公园等条例规定的旅游景区、公园、人群密集区等地严禁遛犬。同时,犬证共有3分,扣完3分后将吊销犬证,3年禁养。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外出遛犬要守规

养犬人在外出遛犬时,必须按照《哈尔滨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执行,如公安机关在巡查过程中发现违规遛犬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

犬只外出活动时,应当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牵领或者携带,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为犬只挂犬牌;

(二)用犬绳牵领犬只,犬绳长度不得超过2米;

(三)在公共楼道、电梯及其他拥挤场合为犬只戴嘴套或者怀抱;

(四)不得携犬与他人争道抢行,主动避让行人尤其是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五)有效制止犬只追咬行人、持续吠叫或者在人员聚集处追逐嬉闹;

(六)及时清理犬只的排泄物;

(七)不得乘坐公共汽车、电车、轮渡等公共交通工具,乘坐出租汽车的,应当征得驾驶人员同意。

网友评论

遵守规则,文明养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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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生活报(ID:HLJ_SHB)

龙头新闻记者:张博

封面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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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若曦

审核:段君凯、小 翟、董 姝、史国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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